格隆汇4月20日丨北海集团(00701.HK)公布,在衍生诉讼中,所有执行董事(即林定波先生及庄志坤先生)以及一名非执行董事徐浩铨先生被列为衍生诉讼的被告。公司亦被列为衍生诉讼的名义被告。

  于2022年4月2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庭")就衍生诉讼颁下书面判决("该判决")。衍生诉讼已被撤销,而法庭亦作出暂准讼费命令,判定原告(即Chinaculture.com Limited)需要支付第一至第三被告(即林定波先生、徐浩铨先生及庄志坤先生)在衍生诉讼中的讼费。该判决可在香港司法机构的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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