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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600595)10月31日晚间公告,该上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豫恒)100%股权,收购价格8.26亿元。
此次收购完成后,中孚实业及控股子公司将合计持有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高精铝材)100%的股权。
此次收购系中孚实业按照重整计划“通过现金收购的方式,将广元高精铝材的股权等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安排,将广元“绿色水电铝”资产收归上市公司的实施步骤。
资料显示,广元高精铝材成立于2019年3月,为中孚实业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铝业)25万吨电解铝产能转移至四川省广元市所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当时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019年9月,中孚铝业以其所属25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指标价值对广元高精铝材进行了增资。该次增资完成后,中孚实业持有广元高精铝材26.55%的股权,中孚铝业持有广元高精铝材73.45%的股权。
在中孚实业破产重整前,公司出现严重财务困难,为筹集广元高精铝材项目资金、确保产能转移项目建设,同时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缓解债务压力,2019年12月,中孚实业以0元将2亿元认缴出资权转让给四川豫恒,中孚铝业以7.7亿元将其持有广元高精铝材40.89%的股权转让给四川豫恒。这次出资权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四川豫恒持有广元高精铝材51.51%的股权,中孚实业及中孚铝业合计持有广元高精铝材48.49%的股权。
广元高精铝材具有25万吨/年电解铝产能,在建项目已于2022年9月底全部投产转固。2021年度、2022年1-9月份,广元高精铝材实现产量分别为18.3万吨、11.83万吨,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29.98亿元、21.61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10亿元、2.78亿元。
根据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9月30日,四川豫恒估值为9.17亿元。此次,中孚实业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四川豫恒100%股权的价格为8.26亿元,约为评估值的90%,较四川豫恒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增值71.83%。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合计持有广元高精铝材100%的股权。
待收购完成后,加上2022年6月已经实施的收购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的步骤,中孚实业将逐步实现把转移至四川广元的50万吨绿色水电铝产能及资产纳入公司的目标。
中孚实业表示,上市公司将借助广元高精铝材“绿色水电铝”现有能源结构和成本优势,增厚公司业绩;新增的“绿色水电铝”产能也可同公司下游铝精深加工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同时,公司将以四川豫恒为运营平台,优化公司广元地区铝及铝加工业务管理架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