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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青云科技(股票代码“688316”)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青云科技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允松、财务负责人兼时任董事会秘书崔天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警示函内容显示,青云科技在第三方硬件采购及销售业务中,硬件产品由供应商直接运输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公司并未实际控制该存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此类业务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21年一季报、中期报告、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青云科技在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已将收入确认由总额法调整至净额法,但迟至2022年6月7日才披露更正后的2021年一季报、中期报告、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黄允松作为青云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崔天舒作为财务负责人兼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按照《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因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青云科技及主要责任人黄允松、崔天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青云科技是一家具有广义云计算服务能力的平台级混合云ICT厂商和服务商,以软件定义为核心,致力于为企业用户提供自主可控、中立可靠、性能卓越、灵活开放的云计算产品与服务。记者注意到,早在今年6月,青云科技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将影响到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近年来,青云科技经营业绩波动较大,Wind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其营业收入分别为37682.20万元、42861.09万元和42383.42万元,其中2020年同比增长13.74%,但2021年却同比下滑1.11%。根据近期青云科技披露的半年报显示,2022年1月至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5689.16万元,同比下滑14.84%。

在盈利方面,《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2017年至2022年上半年,青云科技各期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647.78万元、-14945.85万元、-19010.30万元、-16338.35万元、-28278.53万元和-15354.88万元,不仅全部为负数,其亏损规模整体上也在扩大。另外,在经营性现金流方面,2018年至今,青云科技所披露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流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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