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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9月8日下发关于对荣盛发展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依据深交所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耿建明、时任总经理刘山、财务总监景中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经查明,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亿元至1.5亿元。4月29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为-45亿元至-60亿元。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9.55亿元。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2021年度预计净利润与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预计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公司董事长耿建明、时任总经理刘山、财务总监景中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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