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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对转债上市首日和次日起设置相应的涨跌幅限制等。

近期,可转债市场出现了一些不好的现象,典型的如永吉转债首日收盘价达到历史最高的276元,且与正股表现严重不匹配,交易所随即发出问询函并进行停牌核查。此外,近期炒作品种范围持续扩大。机构统计,5月下旬周换手率超过100%的转债占比甚至超过三分之一,类型从传统“爆炒”的小盘品种扩展到新券、弹性券、条款博弈预期较强的个券等。这令很多市场人士忧心。

事实上,可转债在品种特性、交易规则等方面与传统的股、债都有较大区别,不应成为投机者的工具,市场应该珍惜可转债的独特价值,呵护可转债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融资端,可转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融资手段,在服务实体经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6月20日,两市存量可转债规模达7609.18亿元。可转债发行便捷、高效、成本更低。此外,对于一些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而言,由于可将转股价格设置在当前股价之上,还能有效避免“贱卖”股票,尽量保护原有股东利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在投资端,可转债作为混合筹资工具,兼具股、债等多重特性,其债券属性可让投资者在持有到期时分享利息收益,转股权的存在又可让投资者享受公司股价上涨的收益。可转债的这些特性让投资者的投资策略更加丰富。近两年来“固收+”等产品的快速崛起,背后显然有可转债市场繁荣发展的功劳。

不过,可转债也有一些特质,比如,发行主体主要为中小企业,导致发行规模整体偏低,流通盘较小;可转债实行“T+0”交易等。这些特性易被投机者利用,不断疯狂炒作,不仅使投资者风险显著增加,也对可转债的整体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站在这些角度上看,新规的出台正当其时。新规从多个角度对可转债炒作进行了限制。比如,转债非首日交易设置20%涨跌幅限制,压制了资金炒作空间,强制披露高波动转债的“龙虎榜”交易信息,定义了转债的价格“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明确转债异常交易行为并且出台了具体的监管政策。对于一些肆无忌惮的炒作资金,新规显然更具威慑力。

总而言之,可转债对于资本市场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存量不足8000亿元的可交易标的。我们更应关注其在融资端、投资端对于国内资本市场的特殊价值,以更大力度、更好的制度呵护其发展。当然,也不能因噎废食,轻易“修剪”有合理存在价值的个性特性,更不能让一些投机者肆意破坏整个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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