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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高娜 赵晓东

“感谢法官,你们的调解工作做得太到位了,我要给你们送面锦旗!”“您的好意我们心领了,但是锦旗真的没必要送,这件事情能圆满调解我们就已经很高兴了,这钱您留着养老,今后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千万不要再无证驾驶,外出一定要注意安全,祝您今后健康长寿,万事如意。”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系七十多岁的老人,虽然患有中风后遗症,说话不太清楚,但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案件材料显示,被告无证驾驶四轮电动车将驾驶两轮电动车的原告撞伤,造成原告盆骨骨折,被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沟通不善,矛盾激化,原告诉至新野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三万余元。

承办法官范辛亚在与被告联系时,被告在电话里一再表示原告损失没有那么大,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有讹诈的嫌疑,抵触情绪很大,不愿意赔偿。范辛亚法官耐心地多次向被告解释,法院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地方,对于原告的赔偿请求,有法律依据的予以支持,没有法律依据的项目不予支持,希望被告能亲自到法院来,当面对原告的损失逐项进行计算并向被告说明。

被告听取了法官的建议,如约来到法院,范辛亚法官当面向他们解释各项赔偿项目及赔偿的标准,准确计算出原告的实际损失为两万余元,面对法官有理有据的解释,被告表示对赔偿项目没有异议,但自己身体有病,生活困难,没有履行能力,最多只能支付原告3000元,再多就没有了。对于这个意见,原告坚决表示不能接受,因为被告提出的赔偿数额只够支付原告的医疗费,其他损失不予支付,赔偿数额差距太大。

本着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的原则,法官告诉被告:原告因为交通事故身体受到伤害,人也受罪了,还耽误了干活挣钱,如果双方不能调解,那判决的结果更是一分钱也不能少,而且双方又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亲戚关系,如果因为一次意外结下仇怨,得不偿失,希望被告能全面考虑,适当增加赔偿数额。

送走被告后,范辛亚法官立即和原告联系,将被告身体状况不佳、生活困难等情况以及后期牵扯到的执行难题一一告知原告,希望原告能从亲情的角度考虑,适当降低赔偿数额,促进双方调解。原告表示可以减少赔偿数额,经过再三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将赔偿金额定为七千元整,被告当庭履行,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拾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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