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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对部分公积金贷款政策予以调整。本次政策降低了购买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得低于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30%”降低为“不得低于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20%”。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比例,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额由“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70%”提升到“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80%”。提高了购买二手住房贷款额度。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由“不得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计税价格的70%”提升到“不得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计税价格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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