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中证金融、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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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发布的制度规则共有165部,具有诸多看点。比如,不再对新股发行价格、规模等设立任何行政限制;上市公司为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底价从市场参考价的九折调整为八折;转融券费率差统一降至0.6%,取消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比例档次最低20%的限制等。

证监会表示,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基本定型,标志着注册制推广到全市场和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股发行价格、规模等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

随着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面注册制再进一步。

此次发布的制度规则共165部,其中证监会发布的制度规则57部,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发布的配套制度规则108部。内容涵盖发行条件、注册程序、保荐承销、重大资产重组、监管执法、投资者保护等各个方面。

根据证监会介绍,其主要内容包括五大方面:

一是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将核准制下的发行条件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各市场板块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

二是完善审核注册程序。坚持证券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基本架构,进一步明晰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证监会同步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同时,取消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三是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对新股发行价格、规模等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

四是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各市场板块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统一实行注册制,完善重组认定标准和定价机制,强化对重组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五是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发行、保荐承销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细化责令回购制度安排。此外,全国股转公司注册制有关安排与证券交易所总体一致,并基于中小企业特点作出差异化安排。

值得强调的是,按照此次发布的规则,新股发行价格、规模等不再受到任何行政干预。其中,证监会修订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新股发行价格、规模等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平衡好发行人、承销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实现新股市场化发行。”

某头部券商资深保代陆伟(化名)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这意味着新股定价更加市场化,将带来一系列变化。首先,不同企业的新股发行价格将进一步拉开,企业质地优良、经营业绩良好、所属行业发展潜力光明的企业将获得更高的首发价格,反之首发价格则较低。其次,定价能力之于投行的重要性更为凸显,优秀的定价能力是未来优秀投行团队的必备素质,一旦某家投行或投行团队的定价能力被验证为逊人一筹,即可能意味着其潜在客户的流失。再者,伴随全面注册制之下上市公司企业数量的增加和定价的市场化,投资者甄选出优质企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有所提高,对于大多数精力有限且专业性相对不足的散户投资者来说,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投资可能将变得更为理性。

未盈利企业创业板上市有规则可循

除证监会以外,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融”)等亦于2月17日发布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定,其中部分要点颇值市场关注。

先来聚焦市场期待已久的未盈利企业登陆创业板情况。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2月17日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两年多来,实施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时机已经成熟,并就未盈利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做出三方面安排。

具体来看,第一,行业范围要求上,明确为先进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企业。

第二,上市标准上需同时满足2个条件:“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第三,取消了关于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需满足“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要求。

深交所同时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与改革前相比,主板首发发行承销机制主要有三方面差异:

一是完善定价机制。明确新股发行价格、规模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保留直接定价方式,新增定价参考上限。调整最高报价剔除比例上限,优化网下投资者填报价格、报价信息披露、定价参考值、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等机制。新增期货公司为询价对象,保留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明确配售对象参与网下发行的市值要求。

二是优化配售限售机制。优化回拨机制,当网上申购倍数较高时,适当调整网下向网上回拨比例。根据发行数量差异,明确战略配售规模与参与投资者家数安排。新增对一定比例的网下发行实施限售,明确大盘股差异化的网下限售比例要求。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机制,适当增加操作灵活性。新增市场重大变化情况下引入网下投资者缴纳保证金、二次配售等应对机制。

上交所亦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与改革前相比,主板首发发行承销机制主要差异与上述深交所所列相近。其中,在申购配售方面,上交所强调将主板网上投资者新股申购单位由1000股调整为500股,与科创板保持一致。同时,明确在网上申购倍数较高时,在确保较大比例新股向网上投资者发行基础上,将主板回拨后比例上限从90%调至80%。根据发行数量差异,明确战略配售规模与参与投资者家数安排。

中证金融也于2月17日送来一大市场利好——转融券费率统一差降至0.6%。中证金融相关规定意味着,全市场转融券业务模式实现整合统一,重点将科创板、创业板行之有效的转融券优化措施推广到主板,并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推广预留了空间。大幅降低证券公司参与转融券业务成本。转融券费率差统一降至0.6%,取消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比例档次最低20%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发布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对欺诈发行做出更为严厉且明确的要求。其中提到,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证监会可以依法责令发行人回购欺诈发行的股票,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股票,但发行人和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显不具备回购能力,或者存在其他不适合采取责令回购措施情形的除外。

证监会同时明确,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票的,应当以基准价格回购。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

此外,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为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底价从市场参考价的九折调整为八折,这将使得交易各方的博弈空间进一步加大。

股票直接融资有望实现份额快速提升

“全面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改变,它将引发整个资本市场生态的重构,发行制度改革仅仅是一个起点,后续还有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监管体制、退市机制以及法律制度建设等,全链条都会根据注册制的要求进行市场化的改革调整。”华夏基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面注册制改革最直接的影响,体现在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方面,它夯实了直接融资体系的制度基石,将提升投融资效率,提升资本市场有效性,更好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企业的差异化发展,以及它们在不同生命周期的融资需求。同时它将促进A股的“新陈代谢”,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华夏基金预计,随着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推进,股票直接融资有望实现份额快速提升,资本市场能够更充分地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将更多资源向符合国家战略的产业、科技产业、新兴产业等集中。

与此同时,该人士与陆伟观点相似,认为全面注册制改革将助力市场估值体系重构,回归价值投资。未来投资者面对的是一个优胜劣汰更为严酷的市场,也是一个上市公司股价表现与基本面紧密关联的市场,这对投资者的定价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参与市场的时间和精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团队化、专业化、系统化的机构投资将成为市场的主流,这也将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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