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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遭遇职场性侵患创伤后应激障碍获认工伤,但被公司开除后,天津女子崔丽丽与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即将迎来再次开庭。

21日,崔丽丽在微博发文说,4月23日下午,其精神工伤待遇案将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女高管出差遭老板性侵”案受害者提出250余万元待遇诉求,其年薪曾达120万

崔丽丽写道:“此次开庭,法庭将审理我的精神工伤待遇到底应该以什么标准来赔?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待遇、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共计250万。职工遭受工伤后企业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企业在我的停工留薪期强制开除,是否构成违法解除等共计13项诉请。”

“作为全国首例职场性侵获精神工伤认定的当事人,我知道这一路走来我不仅是为自己而战,更是为所有遭遇不公的劳动者,为所有在黑暗中苦苦挣扎的受害者,争取一份应有的法律保障和尊严。”崔丽丽说。

公开报道显示,2023年9月,作为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当晚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次日凌晨遭到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豪性侵。2024年4月,法院认定王豪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刑事判决生效之后的第16天,崔丽丽所在公司以其“未遵守请假制度、无故旷工”为由将其开除。之后,她一边接受心理治疗,一边开始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的维权之路。

2024年12月3日,崔丽丽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崔丽丽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

这是国内首例受害人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事件。

崔丽丽被公司开除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停工留薪期工资,津南区劳动仲裁委支持了其以上两个诉求。之后,双方均不服裁决,向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上述劳动争议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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