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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广东监管局官网显示,决定对广发证券及朱保力、何尔璇、林焕荣3位相关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告显示,广发证券作为蓝盾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电商)100%股权等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蓝盾股份重组项目)的财务顾问,在2017年度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多个问题,包括对中经电商收入真实性核查不充分;对应收账款等会计科目异常变动核查不充分;未对函证程序保持必要控制;工作底稿保存不完整。

广东监管局认为,广发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朱保力、何尔璇、林焕荣作为广发证券蓝盾股份重组项目2017年度持续督导的签字财务顾问主办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告显示,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和朱保力、何尔璇、林焕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广东监管局认为,广发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同时,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问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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